禁渔护渔,让江河年年有鱼!2021年1月1日起,十年“长江禁渔”全面启动。春季又是各种鱼类进入繁殖的关键季节,“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近期,为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行动,铅山县公安局出重拳、下猛药、治源头,以实际行动掀起护渔新高潮,有力地保护了全县水域环境可持续发展。
4月3日以来,铅山县公安局环侦大队、各派出所在清明期间对辖区内以“江鲜”“鱼鲜”为主的餐饮行业、水产品交易市场、渔具销售市场、涉渔仓储场所、砂石交易市场、建材交易市场、涉渔涉砂重点水域逐一上门,并在各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渔海报。截止目前,已张贴禁渔宣传海报200余份,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渔工作,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局面。
铅山公安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实现联合执法“零缝隙”,极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良好氛围。 4月1日,鹅湖派出所巡逻至罗溪村时,发现有一人正在非法电鱼,民警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将该违法行为人移交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理。 4月1日,湖坊派出所民警在护渔行动中发现一名村民在湖坊镇辖区河道身背电瓶正欲下河打鱼,民警及时制止了该村民的打鱼行为,收缴其电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月2日,陈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河道巡逻时,发现一名村民在河里垂钓,立即要求村民停止垂钓,向其普及护渔知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4月4日,新滩派出所在辖区内巡逻执勤时,在河道中发现并收缴地笼网四副。 4月5日,新安埠派出所在辖区内沿河巡逻执勤时,在河道中发现并收缴地笼网4副。
护渔专项行动,铅山公安将坚持不懈持续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铅山公安将作为主业主责抓紧抓实。在此,铅山公安郑重提醒:拒绝非法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做文明守法好公民,共同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美丽铅山新画卷 来源:铅山县公安 |